【虐兒事件】涉淋子女熱水母被揭持續虐女 女童指母親不開心便以熱水淋她
發布時間: 2021/05/04 18:45
最後更新: 2021/05/05 09:37
37歲主婦向7歲兒子及10歲女兒淋熱水案,涉案主婦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,今(4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半。法官判刑時披露,10歲女兒自2017年起已持續受虐,更一度因遭母親揑傷臉頰而獲頒保護令,被安排與外婆同住。女兒及後返回家中與父母同住,但9個月後便因燙傷而再次入院,女兒亦坦言,當母親不開心的時候便會以熱水淋她。
法官今判刑前指,根據社工的報告,被告的一對子女於事發後,對於母親不在身邊而感到迷失,女兒Y現時只會向公仔訴心事,而兒子X則終日打機。
法官指,被告對心理和精神科醫生所說的話不盡不實,以致醫生判斷被告並沒有虐兒前科。事實上,根據Y的醫療報告指,Y自2017年起已持續受虐,當時Y遭母親揑傷臉頰,事件被定性為已確立的虐兒事件,社署等進行跨部門會議商討後,Y獲頒保護令,被安排與外婆同住。
Y隨後返回家中與父母同住,但僅9個月後,Y便再因燙傷而入院,醫生並發現Y的肚部、大腿和左膝有舊的燙傷傷口,而Y亦坦言,被告不開心的時候便會向她淋熱水,該次事件被定性為高度懷疑虐兒事件。
法官又引述兩姊弟的創傷報告指,被告一旦遇上生活壓力等,便會以不恰當的方式對待子女,現時子女與姑婆同住,生活不錯但感苦悶,而Y的成績更一落千丈。至於子女的情緒,報告則指出他們對受虐事件不願多提,只對被告有正面評價,更指被告從來不會生氣,但明顯與案情不符。子女對於如何預防再受虐並沒有建議,他們只擔心母親。
法官於判刑後質疑,Y曾多次受虐,為何一直與Y接觸的人卻沒有發現?法官因此促相關有責任的人需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,一旦發生兒童懷疑受虐,應立即舉報。
法官又指,兩姊弟應接受適當的心理輔導和教導,讓他們知道他們並非母親入獄的原因,他們只是受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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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